今年24个金融监管政策全梳理

2018-07-22 23:09:11


【正文】

一、全面回溯分析

(一)政策调控趋严:我们看到银监会和央行共24个政策文件,主要集中在1月和3月

1今年一季度,央行和银监会在政策方面继续发力,特别是1月份,银监会和央行合计出台13个文件,几乎占到了一季度政策文件的一半。2月份则略显平静,银监会出台3个、央行出台1个。

2、不过,进入季末(3月份以来),政策集中发布期再次来临,银监会出台7个政策文件,央行出台1个,银监会在政策上的力度明显进一步加强。

3、可见,就整个一季度而言,监管层的力度没有丝毫减弱的迹象,不过相较于2017年,整个政策的思路仍然是在进行补短板的操作,很多政策先前已经征求过意见,或者已经提前披露,例外股权管理、委托贷款、数据治理、金融机构从业等等。

(二)预期引导透明:4号文向我们展现了2018年的工作思路、重点和要点

4号文是银监会春节后连续第二个周末没有休息发布的文件,全文超过1.2万字,内容很全,引导性很强。最主要原因是市场乱象还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

1、四大思路:一是在化解存量风险上求稳、遏制增量风险上求进,预留政策空间,实行新老划断;二是监管是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的一个工作;三是当前金融创新不是过快,而是相对滞后,不是过多过度,而是相对不足,但对以套利为目的的伪创新坚决予以整治和取缔;四是将同业、理财、表外等业务以及影子银行作为2018年整治重点。

28个重点和22个工作要点:一是公司治理不健全,包括股东与股权、履职与考评、从业资质等三个方面。二是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包括违反信贷政策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三是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包括违规开展同业业务、理财业务、表外业务、合作业务等四个要点。四是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主要是与金融消费者权益直接相关的不当销售和不当收费。五是利益输送,包括向股东输送利益、向关系人员输送利益。六是违法违规展业,包括未经审批设立机构并展业、违规开展存贷业务、违规开展票据业务、违规掩盖或处置不良资产等四个要点。七是案件与操作风险,主要是列举了一些案件高发多发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员工管理不到位、内控管理不到位、案件查处不到到位。八是行业廉洁风险,包括业务经营和信息管理两个方面。此外,还单独列举了监管履职方面的负面清单。

(三)债券规范加强:严控交易不规范和加杠杆

1302号文主要解决债券交易不规范(特别是债券代持纳入表内监管)和杠杆(通过限额约束)两个问题,可以看出债券统一监管时代已经来临,去杠杆全面来袭。通过统计对比分析发现,整体上无忧,但部分城商行与农商行面临的调整压力较大,对于存款占比在60%以下的银行而言也存在一定压力。

2、与此相伴随的是,沪证监机构(20182号文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基金经营债券交易监管的通知》以及证监办发(201789号文也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交易监管的通知》等两份文件相配套,明确不得私下或在表外开展债券、不得以其它形式代替书面合同等等。

(四)资管行业一统:表外、非标、通道、债转股以及异地非持牌业务受到严格限制

1、资管产品缴纳增值税自2018年起正式实

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资管产品管理人与资管产品的范围(基本上涵盖了金融机构的各类型资管产品,同时明确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办法,即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应该说这一规定有五大不利,分别为对保本型产品不利(利息收入不免税)、多层嵌套不利(重复征税)、信用债投资不利(利率债可以免税)、非公募基金不利(公募按3%简易征收)、自营不利(按6%征收),同时56号文还增加了资管产品的成本,降低了银行的利差空间等。

2、一行三会等相关部门的政策文件约

这一个季度甚至半年以来,监管层面经常出现叫停禁止规范不得应当等词汇,例如包括信托、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私募基金等等在内的传统通道路径全被堵住,以及包括公募基金出让管理权的证券类通道、资管产品不合规的分级设计、无场景ABS以及政府融资的相关业务(如PPP、特色小镇、政府投资基金等)等等也均已经受到明显的政策压制或高压约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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