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网贷108条统一标准出炉 这10个方面需要重点关注(附全文)

2018-08-17 22:00:22

本次合规检查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各方确认的基本符合信息中介定位和各类标准的P2P将接入信息披露和产品登记系统,经过一段时间运行检验后,条件成熟的机构可按要求申请备案。

编辑|杨晓艳

来源|P2P评论

P2P评论讯 8月17日,国家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网贷整治办)已向各省市网贷整治办下发《关于开展 P2P 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随着这一通知下发的还有此前市场颇为关注的《P2P合规检查问题清单》(下称“问题清单”),问题清单共涉及108条细则。

值得注意的是,问题清单由此前最初原定的187条,修改缩减至目前的108条,并将于网贷行业“1+3”体系一起,作为此次合规检查的依据。

通知强调,本次合规检查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各方确认的基本符合信息中介定位和各类标准的P2P将接入信息披露和产品登记系统,经过一段时间运行检验后,条件成熟的机构可按要求申请备案。关于合规机构接入相关系统和申请备案的具体标准及程序另行通知。

P2P评论了解到,此次开展的合规检查,分别包括机构自查、自律检查和行政核查三部分,这三部分检查在时间安排上可压茬推进,交叉核验。

其中,自律检查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中国互金协会)和各地方金融协会各自牵头展开。具体来说,是由网贷整治办督促并制定一家地方性互联网金融协会或相关机构对辖内机构开展自律检查。中国互金协会对网贷会员实施全覆盖自律检查。拥有双会员身份的机构,地方互金协会和中国互金协会需分别独立出具自律检查报告。

行政核查则是指由各省市的网贷整治办在机构自查和自律检查的基础上,择机就报告内容及数据的真实性等进行行政核查。如发现内容存在不真实或者故意漏报、瞒报等现象,可对网贷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制”。

通知还列举了本次合规检查需重点关注的十大内容:

1. 是否严格定位为信息中介,有没有从事信用中介业务;2.是否有资金池,有没有为客户垫付资金;3.是否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4.是否直接或变相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付息;5.是否对出借人实行了刚性兑付;6.是否对出借人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分级管理;7.是否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风险信息;8.是否坚持了小额分散的网络借贷原则;9.是否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剥离到关联机构发售理财产品);10.是否以高额利诱等方式吸引出借人或投资者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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